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
2015-07-22
莆田荔城开展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7月22日,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对辖区一冷冻食品店正在经营的630斤标签不符合规定进口肉制品当场采取封存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据悉,冷库是冷冻冷藏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重要设施,为有效净化冷冻冷藏食品市场,确保群众吃上“放心冷冻肉食品”,近期,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荔城分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二个半月的食品冷库及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经营者自建(自备)的冷库(柜)、为食品经营者提供冷冻冷藏食品贮存业务(代储)的冷库、出租给食品经营者存储冷冻冷藏食品的冷库以及上述冷库(柜)内冷冻冷藏的食品为整治对象,主要检查冷冻冷藏食品的来源、库存的食品、食品QS标记、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进货查验及购销台账制度等相关事项,具体检查冷库贮存场所、设备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及个人生活用品,贮存冷冻冷藏食品的材料和容器、器具、工具是否安全、无害,是否符合保证冷冻冷藏食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是否在贮存位置标明冷冻冷藏食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者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所含可能危害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冷冻冷藏食品,未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冷冻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预包装冷冻冷藏食品、进口冷冻冷藏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此外,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还将重点指导督促冷冻冷藏食品经营者、为食品经营者提供冷冻冷藏食品代储的经营单位、出租冷库给食品经营者的企业建立健全冷冻冷藏食品入库查验、进出库台账、质量自检、问题食品报告等相关经营管理制度。截止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各类冷冻冷藏食品经营单位26个,发放整改通知书3份,立案2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